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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燕郊新闻
燕郊行宫花园小区D2-2-102/202户业主林树玲,在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于住宅南侧小院擅自建设二层钢结构建筑,属违法建设。
本机关对当事人依法下达了《违法建筑拆除决定书》,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未履行, 经催告当事人仍未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规定,经三河市人民政府及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本机关将对该违法建筑实行强制拆除措施。现公告督促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逾期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机关地址:燕郊高新区福成路与京榆大街交口北侧200米
联系电话:0316-3319139
燕郊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1月25日
来源:燕郊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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